最近,有两个部门联手出台了一个新规定,那就是“8类特殊情形应立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”。这不是说咱们老百姓可以随便找个理由就把人关起来,而是对于那些特殊情况下,需要被拘留的人,咱们得好好审查一下,看看是否真的有必要关他们。
首先,我得说,这个规定其实挺接地气的。想想那些新闻里经常出现的,因为一点小事儿就被关个十天半个月的,虽然说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,但有时候也让人觉得有点儿小题大做了。这新规定一出,至少能让咱们知道,什么情况下真的需要被关起来,什么情况下可以有个缓冲。
那么这个“8类特殊情形”到底是什么呢?别急,我这就给你细细道来。
第一种,就是那些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,比如说得了重病或者伤残,如果还继续关押,那对他们来说就是种折磨。第二种,就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认罪认罚,并且积极配合调查,这种情况下,其实也没必要继续关押。第三种,就是那些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案件,因为未成年人需要特殊的保护,所以这种情况下,也得好好考虑一下。
除了这些,还有涉及到重大疾病的,涉及到国家政治、经济、安全类的案件,涉及到死刑的案件,以及其他一些特殊情形的,都得赶紧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。这也就是说,以后不能再像以前那样,随便找个理由就把人关起来了,得有个明确的依据和标准。
这个规定一出来,我觉得挺好的。毕竟,咱们都知道,关押一个人,不仅仅是对他们的人身自由进行剥夺,还会对他们的心理、家庭、社会关系产生一系列的影响。如果真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,那也得有个度,不能随意地滥用拘留权。
所以说,这个“8类特殊情形应立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”的规定,我觉得挺有必要的。至少,它能让咱们知道,什么情况下可以关人,什么情况下不能关人,也让那些被拘留的人有个明确的期望,知道什么时候能够重获自由。
总之,我觉得这是一个挺好的规定,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类似规定出台,让咱们的社会更加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转载请注明来自长春市晟峰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,本文标题:《两部门出新规:8类特殊情形,赶紧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!》